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追授鐘江武同志“湖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榮譽稱號的決定

索引號:430S00/2015-03008 文號:湘委〔2015〕5號 統(tǒng)一登記號: 公開方式:政府網站 公開范圍:全部公開 信息時效期: 簽署日期: 登記日期: 所屬機構: 所屬主題: 發(fā)文日期:2015-01-23 公開責任部門:

(2015年1月23日) 

  鐘江武,男,漢族,1973年11月出生,中共黨員,生前任桂東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。由于長期忘我工作,積勞成疾,患淋巴癌醫(yī)治無效,于2014年8月31日不幸病逝,年僅41歲。 

  鐘江武同志參加工作以來,始終以黨和人民的事業(yè)為重,長期扎根審判一線,心系群眾,忠于職守,無私奉獻。在桂東縣人民法院工作期間,他帶領全院干警堅持走群眾路線,提出了“運用群眾語言辦案,到群眾家門口辦案,借助群眾力量辦案”的司法為民辦案理念,在邊遠山區(qū)農村設立“庭、室、點、員”四位一體的審判聯(lián)絡網絡,建立了一整套具有山區(qū)特色的群眾路線辦案機制,為促進地方經濟發(fā)展和社會和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,得到了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,桂東縣人民法院民調滿意率連續(xù)多年位居全省前列。鐘江武同志愛崗敬業(yè)、意志堅強,患癌治療期間仍堅持帶病工作,在工作崗位上奮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。他多次獲評“優(yōu)秀公務員”“優(yōu)秀共產黨員”“優(yōu)秀法官”等榮譽稱號,并榮立二等功1次、三等功3次。 

  鐘江武同志是新時期政法干警的優(yōu)秀代表,其先進事跡生動詮釋了共產黨員為民、務實、清廉的價值追求,展現(xiàn)了基層法官堅持法治信仰、廉潔司法、司法為民,維護公平正義的良好形象。為宣傳鐘江武同志的先進事跡,弘揚其崇高精神,激勵廣大黨員干部以鐘江武同志為榜樣,牢記宗旨,恪盡職守,服務群眾,省委、省人民政府決定追授鐘江武同志“湖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榮譽稱號,并在全省廣泛開展向鐘江武同志學習的活動。 

  全省廣大黨員干部要向鐘江武同志學習,學習他信念堅定、忠于職守的政治本色,學習他求真務實、服務群眾的為民情懷,學習他愛崗敬業(yè)、無私奉獻的優(yōu)良作風,學習他清正廉潔、克己奉公的高尚品格,牢固樹立宗旨意識,更好發(fā)揮表率作用,不斷做出經得起實踐、人民、歷史檢驗的實績,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進依法治省作出新的更大貢獻。 

信息來源:     責任編輯:胡順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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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追授鐘江武同志“湖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”榮譽稱號的決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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